第286章:战斗爆发

豪门第一杀神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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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除了那座大厦,其他地方都没有信号屏蔽器。斯萝丝和莱薇也已经准备就绪,随时可以行动。”

    帕瓦垂着头,低声对着衣领说着什么。

    就藏在一颗树上的沈欢,微微点头:“你有没有发现,赌场里至今还没出现巨蝰组织的领导人物。武装力量也全都不在,据我观察,都集中在西方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?”

    “今晚他们可能有行动。”

    沈欢直接了当的说:“今晚行动,随时准备好撤离。”

    “明白。”

    “明白!”

    随着他一声令下,耳麦中也传来了每个人的回应。

    至于沈欢是怎么判断今晚有行动的,他们不会去问。因为以前并肩作战的时候,沈欢的指挥还从没出错过。

    这次,他们也选择相信沈欢。

    而蹲在一棵树上的沈欢,可不是无的放矢。因为根据他的观察,山谷里约莫有一百名左右的武装分子。

    此前,守在山中楼阁的约有六十名。

    但就在赌场热闹的时候,树下小路上已经有超过五十个武装分子向西走去了。

    西边是大片雨林连接着山壁,他们去那,肯定别有目的。

    夜色,茫茫。

    凌晨,很快就到了。

    赌场中却没有任何人休息,留在这的都想多拿到点离欢粉,赌起来,也就没完没了。

    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,巨蝰组织的头目,老乔治登场了。

    他穿着袍服,头顶羽蛇神方巾,看上去倒是精神抖擞的,来到赌场中央后,先是致辞,说了一大堆希望大家度过难眠之夜啥的屁话,有提出重磅消息:明后两天,在赌场中能兑换的离欢粉会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兴奋的欢呼,响起。

    一直潜伏在一旁的沈欢可没听进他说的话去,因为就在他讲话的时候,一行十几,正列队从赌场后面的湖面,踏桥而来。

    这十几人,都是身穿黑西装,手持制式冲锋的彪形大汉。

    而走在他们中间的两人,沈欢一眼看去眸子就冷了:秦轩和叶朝歌。

    因为夜色昏暗,叶朝歌看上去身材有些走样,可毫无疑问,那张脸蛋就是她。

    “所有人注意!”

    沈欢压低了嗓子,语气阴森:“叶朝歌,就在桥上,过桥之后,立马行动!”

    十几人的队伍,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。但大家都被乔治所说的离欢粉吸引着,也没谁太在乎这边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这或许是老乔治转移众人注意力的方法,可也给了沈欢行动的便利。

    此时,沙地的寒风吹进,露天的赌场,气温微凉。

    当最后一个武装分子离开桥面后,沈欢开口了:“行动!”

    赤那点点头,立马装成喝醉了的样子,憋着口气朝人群后方走去。

    秘书伊丽莎白和保安帕瓦,理所当然的跟了上来。

    那十几个武装分子也没当回事,任凭三人从身边走过。而就在他们最靠近队伍中央,接近叶朝歌和秦轩的时候,帕瓦动了。

    上一秒还慢腾腾跟在赤那身手的帕瓦,如同电闪般出手,左右两把匕首,如同两个恶魔镰刀。直接贯穿秦轩背后两个武装分子的咽喉。

    赤那也速度极快,直接拽捏碎了最近一个武装分子的咽喉。

    伊丽莎白好像很害怕捂着脑袋,被一个惊慌的武装分子推开时,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把手枪:“砰!”

    子弹穿过消音器发出了响声很轻,威力却丝毫不减的干掉了一个武装分子的性命。

    混战,开始了。

    那些武装分子最快反应过来三人有问题,靠近外侧的也最后机会开枪,哗的抬起枪口时,一旁灌木丛中却出现了一个鬼魅的身影。

    沈欢出手了。

    他的速度,比帕瓦三人还要快上一成,几个武装分子连枪的保险都没来得及打开,就被割断了喉咙。

    因为靠近赌场,随着枪声响起和鲜血喷涌,人群已经开始混乱。

    那些宾客都不想掺和进混乱中,更不想被误伤,所以都争先恐后的想要逃离。而这种行为,无异于更加剧了混乱。

    老乔治从没料想到,山谷内会混进威胁!

    明明,追击而来的龙首已经被干掉了。

    明明,过去那么多年里,山谷里从没出过乱子!所以他早就理所当然认为这儿是安全的。

    “都安静!”

    举着麦克风,老乔治大喊着,想要强行让大家冷静下来,周围的保安,也持枪过来维持秩序。

    可别忘了,这些来宾也不是吃素的,在他们拥有热武器的保镖掩护下,根本不怕枪口,一个劲的往外冲。

    一时间,整个赌场乱作一团。

    而沈欢死人就混在这些混乱的人群中,一刀又一刀的割断了数个武装分子的咽喉。

    这些全副武装的安保人员也不傻,知道杀手就混在来宾中,此时不能分散开,快速收拢阵型,朝秦轩包围过去。

    沈欢也如影随形跟过去时,帕瓦三人已经解决了七八个武装分子,还都接着宾客的掩护,都藏身在了混乱中。

    好机会!

    见那些武装分子只围在秦轩身旁,沈欢不再犹豫,悍然冲出,一脚踹飞一个武装分子的同时,一把抓住了叶朝歌的手。

    “快跟我走!”

    沈欢低喝着,拽着叶朝歌就朝树林中跑。

    现在当务之急,是让手无缚鸡之力的叶朝歌先得到安全。只要冲出山谷,斯萝丝就能接走,保护住她。

    可刚冲到树林边缘,沈欢手背忽然一疼,被谁用刀狠狠刺了下。

    “叶朝歌?!”

    他猛地一愣,扭过头时,就见叶朝歌露出冷笑,正拿着一把手枪,对准他的脑袋,声音古怪:“哼哼,我可不是叶朝歌!”

    沈欢猛地一愣时,才发现这人的脸皮很不自然,整张脸也比叶朝歌大了一圈。

    他么的,人皮面具!

    都怪老子不怎么注意叶朝歌,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!

    沈欢一下就反应过来,戴着人皮面具的女人动作也很快,但她的反应速度终究跟不上沈欢,正要拉开手枪保险时,前者已经动了,猛地后仰、一刀劈出:噗嗤!

    鲜血喷出,她握枪的手被连根砍断,沈欢霍的抬手,拽住人皮面具的边缘狠狠撕开。

    下面,只是一张稀松平常的脸。

    靠,被耍了!

    沈欢眼皮抽了下时,秦轩已经在守卫的保护下朝西方冲去,咬牙冲耳麦说:“他们先解决其他武装,最好抓住老乔治,我去追秦轩!”

    “ok!”

    帕瓦快速回复时,霍的抬手开枪,爆掉了一个武装分子的脑袋。

    脑浆爆炸时,帕瓦直朝老乔治冲去。